2022年合肥市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共用项目申报补助
(一)申报对象
纳入安徽省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平台网并向社会开放服务的仪器管理单位。
合肥市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共用项目申报补助政策咨询:187 5515 0022(微信同号)
(二)补助内容
1、对单台价格在30万元以上、成套价格在10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管理单位,省按其上年出租仪器设备年度收入的20%给予补助,每个管理单位高不超过500万元。租用单位所在市(县)按租用仪器设备年度支出的20%给予租用单位补助,每个租用单位高不超过200万元。
2、仪器共享服务须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有关。对省外提供的共享服务、关联单位之间共享服务、商业验货、商业摄制、医疗服务、电信计费以及开展法定认证、执法检查等强制性检测服务不在补助范围。